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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SIYB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认定 |
办理单位 |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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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委托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创业培训(SIYB)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号) |
办理流程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创业培训机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创业培训机构的场所进行现场查勘,后经核实后认定合格的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合格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认定。 |
申请条件 |
凡具备办学资质、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的就业训练机构、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实体等培训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至少有2名专职教师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SIYB教师证书》,5名以上专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专业资格的人员等)。专职教师不得其他定点创业培训机构任职或兼职,兼职教师不得在超过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定点创业培训机构任职或兼职; 3、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和符合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U型标准化教室(不小于80㎡)及高清数字摄像机、电脑、光盘刻录机、投影仪、课桌椅、白板等教学设备; 4、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近年来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
申请材料 |
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批准办学许可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 2、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相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 4、一年以上相关办学经历证明材料; 5、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合法使用证明; 6、授课教师及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聘书; 7、教学实施大纲和教学讲义等有关材料。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五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批文 |
年检要求 |
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认定。 |
办理机构 |
创业指导科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3、4号窗口 公交站点:肿瘤医院站 公交线路:27、36、69、7、73、107、115、92、97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联系电话 |
0591-87305710 |
投诉电话 |
0591-87305710 |
备注 |
无 |
在线申报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
在线咨询 |
无 |
注意事项 |
无 |
公众办事 |
□婚姻登记 □生育收养 □户籍管理 □教育 □文化 □医疗 □公用事业 □住房 □就业 □社会团体 □社会保障 □交通 □死亡殡葬 □综合其他 |
企业办事 |
□设立变更 □纳税 □年检年审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商务活动 □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资质认证 □建设管理 □破产注销 □综合其他 |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模板下载:
主办单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备案号:闽ICP17000087号 |